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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集团公司《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聊城市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聊政办字〔2019〕21号)及《落实生产经营单位“四个公开”的告知书》文件精神,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,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,持续深化风险隐患“大排查、快整治、严防范”集中行动,着力“控风险、除隐患、遏事故”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加强专项整治,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,坚决防止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爆燃事故,为确保公司“四防”(防火、防盗、防风险、防事故)安全,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,根据《山东省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》,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《迎接建国70周年动产质押监管中心“四防”工作方案》。根据方案要求由许西宽经理带队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,于8月28日起开展了以“四防”为主的安全综合大检查活动。
质押监管中心经理陈永杰在检查伊始着重强调了“四防”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,并结合生产实际情况指出本次检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检查事项。检查组成员分工协作、各司其责,依照前期制定的“四防”工作部署方案和检查标准要求,及时跟进各岗位及各部门防暑降温物品的准备工作,对监管区域、各部门办公室防雷防静电接地、防汛器材、消防器材的齐全完好情况进行了核查;对防水、降温、防雷等措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并落实到检查表。
许经理要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要保质保量完成本次“四防”安全综合检查工作。凡因工作不到位,出现责任问题,中心将严厉追究至具体负责人,并纳入个人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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